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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海外研修交換學制辦法說明

一、申請資格:全校學生

二、申請方式:申請表填妥後,將電子檔及紙本連同家長同意書及相關佐證資料(在校歷年成績、語言檢定證書於期限內繳齊)

三、申請條件:

()須具備該國基本語言基礎:
1.
英語系國家(英語檢定同等於CEF B1)
2.
日語能力:須具備日語檢定N2級以上(部分學校可接受N3)
3.
韓語能力,需具備基本溝通能力。

()在校平均成績不得低於70分。

()操行成績不得低於80分。

()人際關係與溝通能力、適應力佳。

四、凡本校前往姊妹校進修交流之學生,依據學生註冊相關規定及姊妹校交換計畫協議,仍須於本校繳交學費並完成註冊程序,以保留本校學籍資格。

五、業務聯絡人:教務處國際與兩岸招生及交流中心  高崇倫主任/邱碧蓮小姐
電話:(02)8212-20002207  

           E-mailadeline_chiu@just.edu.tw

活動日程表:

日    程

說    明

11518

教育部學海飛颺-海外研習說明會

115316

報名截止日

1159月、116年2月

各大學正式開學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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